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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 入不敷出?可考慮並入國開行

  近年來,隨著社會環境發生的深刻變化,公積金的一些制度性弊端開始日益凸顯。爭議之一,就是在現行的制度設計中,公積金管理中心是隸屬地方政府部門的事業單位。一個沒有自有資本金、缺乏專業金融人才、更缺乏有效金融風險監控機制、沒有規范的會計審計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事業單位,顯然無法承擔起公積金存款繳存、貸款發放、貸款呆賬管理這些金融功能。一個政策如果存在不足,就應該有改進的地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組建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健全住房金融體系,防范金融風險。

  而如果將各地住房公積金中心整體劃轉成為國傢開發銀行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則應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尤其是今年國務院第43次常務會議通過瞭國傢開發銀行組建住宅金融事業部,積極推動住宅金融業務實現集約化、專業化管理和長期可持續發展,這與國開行的使命一脈相承。

  首先,有利於提高公積金的使用效率。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是以城市為管理單位,地區間的資金不能相互調用。一線城市房價高企不下,公積金資金實際上已經處於"入不敷出"的狀態。而經濟較不發達的地區,則有大量的閑置資金,供需極不平衡。合並到國開行以後,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更好地進行資金的統籌調配,有效防范流動性風險,進一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其次,可以推進公積金的市場化運營,實現保值增值。合並到國開行以後,在保證各地正常支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由專民間信用貸款借款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業的金融人才統籌可用於投資運營的公積金,用於購買收益率較高的國債和保本型理財產品等,實現公積金的保值增值。當然,國開行要做的就是定期公佈公積金的投資回報率和經營賬本,接受公眾的監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積金繳存人的權益。

  再次,解決住房公積金權屬不清的問題。按理說,公積金的所有權理當屬於繳存人,增值收益本該歸繳存人使用。但根據相關條例規定,這部分增值收益納入瞭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合並到國開行以後,則理清瞭公積金、繳存人與管理者三者之間的權屬關系。

  最後,強化瞭住房公積金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采用的是屬地監管模式。合並到國開行以後,外在的管委會就不復存在瞭,其內化為銀行董事會,銀行董事與銀行之間形成利益關系並受到法律約束。

  當然,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納入到國傢開發銀行旗下,機構的屬性就發生瞭變化,由事業單位演變成銀行金融機構,與此對應的監管機構也就會發生改變,由此前的住建部轉宜蘭卡債為銀監會,實際上是把住房公積金的權限從地方上調,變相動瞭地方政府的財政蛋糕,從監管層到資金池都將面臨巨大的調整,而牽涉到的利益盤根錯節,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

  方宇辰(銀行界從業人士)



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4-09-30/08354492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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